聚焦问题 落实责任 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
2022-11-23 10:07:2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株洲高新区(天元区)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李吉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7444

(通讯员  李吉)株洲市天元区按照国家、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,集中优势力量,细化任务,挂图作战,倾情倾力、稳妥有序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。原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所,在校生4801人,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占比为8.37%。今年秋季,天元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“民转公”,超额200%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任务。

高位推进,树牢一盘棋思想。坚持上下联动。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定期调度、实地督导,区委常委会、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“民转公”工作,现场协调解决各类实际问题。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、分管区领导和区直部门认真负责、扎实工作,推动此项任务高效落实。坚持专班推进。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、区直多部门参与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专班,建立了周通报、月调度等制度,细化目标任务、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,为工作推进打下坚实基础。坚持双轨并行。区政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专班下设办学管理、教师安置、资产清算核查三个工作小组,稳慎有序地推动专项工作的开展。同时,两所学校相应成立工作组,区教育局从区内其他学校抽调10名政治素养高、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组建学校工作组,提早进驻民办学校,为后期“民转公”做好铺垫和准备,有力有序地推动了工作开展。

兜清底数,细化一张网摸排。开展全面核验。组织办学管理、教师安置、资产清算核查三个工作小组对2所民办学校办学条件、师资配备、教育教学、安全管理、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,建立“一校一档”台账,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。开展信息核实。学校工作组对教职工的工作年限、年龄结构、岗位级别、职称评聘、劳动合同签订和学生户籍、居住地等情况逐一统计汇总,建立“一师一档”“一生一档”,为妥善安置学校师生提供信息保障。全面掌握诉求。区教育局、学校工作组在学校开展多轮次集中座谈,对“民转公”政策和条款进行详细解读,并通过家长代表座谈会、“大家访”等途径听取家长意见和诉求,获得了广大家长的理解、学校举办方配合和师生的支持。

分类施策,强化一股劲落实。按照“一校一策”原则,制定《天元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专项实施方案》。推进“公参民”学校治理。“公参民”学校太阳宫小学资产无偿移交给天元区,原址继续举办公办小学,归属区教育局管理。依法依规转为公办。整体回购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,义务教育阶段转为公办。按“新生新办法、老生老办法”安置学生,新生实行划片招生、免试入学;其余学生可选择转出或留在学校就读。妥善安置教师队伍。按照“四个一批”政策安置教师队伍,即直接考察一批、公开招聘一批、择优聘用一批、依法解聘一批。对符合考察条件的教师,经直接考察后,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、入编手续;对愿意留在改制后的公办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,经考核合格者,采取合同制管理办法继续聘用,工资将参照现有天元区公办教师工资待遇执行。保障了学校安定和教师队伍的稳定。

防范前置,做实一条心服务。及早制定风险预案。区政府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,建立舆情处置日报告、零报告制度。各职能部门加强研判调度,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防控工作方案,列出风险防控清单,细化防范和化解措施,对“民转公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先期预测、先期评估、及时处置,防患于未然。全面畅通对话渠道。区委副书记、分管副区长多次当面与民办学校举办者磋商,敲定回购协议;区政府、区教育部门多次深入民办学校,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;区教育局、学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,通过教师代表座谈会、家长代表恳谈会、局长接待日、“党员温暖行”等方式,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,消除误读和疑虑,疏导情绪,换位思考、解决诉求,全力争取各方的理解与支持。确保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平稳有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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